14、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1) 发生环境不符合情况时,未及时进行处理) 纠正) ;
2) 未识别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时机;
3) 对不符合未进行原因分析,纠正措施执行不到位,未能达到再发防止的目的;
4) 对潜在不符合未进行原因分析,预防措施不适宜,未能达到防止发生的目的;
5) 未对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15、内部审核:
1) 未对年度内部审核进行策划,如在文件中规定,或形成年度内审计划;
2) 内审计划中所列审核内容未能覆盖所有的审核范围;
3) 内审组成员的安排缺乏公正性,存在审核自己部门的情况;
4) 内审计划中有明确要求审核内容,但检查表中存在缺漏条款的现象;
5) 内审不符合报告有形成,但原因分析不到位,纠正措施未能针对原因制定,缺乏针对性;
6) 对内审不符合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实施效果未进行验证、评价;
7) 未形成内审报告;
8) 有内审报告,但对体系运行情况的评价仅体现了不符合、不足之处,对于实现的环境绩效未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