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工业钢结构厂房检测鉴定-按标准计算分析
依据《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及相关的施工检测规范,对建筑钢结构工程材料及焊接质量的检测有以下要求:
一、检测单位取得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专项检测资质,并取得相应的计量认证资格。检测人员持有相应探伤方法的Ⅱ级或Ⅱ级以上的资格证书且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登记。
二、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三、对进场的原材料及成品应实行进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原材料及成品应按规范规定进行复检,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见证取样、送样。
1、钢材
1)、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2)、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在甲方、监理见证情况下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⑴、国外进口钢材;
⑵、钢材混批;
⑶、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⑷、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
⑸、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⑹、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2、连接用紧固标准件
1)、钢结构连接有度大六角螺栓连接副、扭剪型度螺栓连接副、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锚栓(膨胀型和化学试剂型)、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应具有质量证明书或出厂证,其品种、型号、规格及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2)、度大六角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并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3)、度大六角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度螺栓连接副应在施工现场由监理单位见证下随机抽样检验其扭矩系数,复验报告的资料应符合GB50205—2001的规定。
4)、普通螺栓作为连接时,当设计有要求或其质量有疑义时,应进行螺栓实物Zui小拉力载荷复验,其结果应符合《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3098的规定。
3、钢结构焊接工程中所用的焊条、焊丝、焊剂、电渣焊熔嘴、焊钉、焊接瓷环和施焊用的保护气体等有出厂质量证(质量证明书)等质量证明文件。焊条应符合国标《碳钢焊条》GB/T5117或《低合金钢焊条》GB/T5118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四、韶关市工业钢结构厂房检测鉴定-按标准计算分析--钢结构工程材料及焊接质量检测项目包括:
1、钢材的抽样复验:钢材原材料力学及工艺性能检验,60t为一个检验批;
2、度螺栓连接副预拉力或扭矩系数的复检。同一材料、炉号、螺纹规格、长度、机械加工、热处理工艺及表面处理工艺的螺栓为同批,同批数量3000套。扭剪型度螺栓和度大六角头螺栓,按施工现场待安装的螺栓批中随机抽取,每批取8套进行复检。
3、摩擦面抗滑移系数检测,按制造厂和安装单位,分别以钢结构制造批为单位进行抗滑移系数试验。制造批可按单位工程的工程量每2000t为一批,每种表面处理工艺单独检验,每批三组试件。
4、焊缝超声波(x射线)无损检测:
1)、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11345或《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 3323的规定。
2)、焊接球节点网架焊缝、螺栓球节点网架焊缝及圆管T、K、Y形节点相贯焊缝,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分别符合现行标准《焊接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JG/T3034.1、《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JG/T 3034.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的规定。
3)、钢结构无损检测应在焊接外观检测后方可进行;监理人员应在现场对无损检测进行旁站监理,并做好记录。
4)、焊缝质量等级内部缺陷超声波探伤比例,二级焊缝质量等级内部缺陷超声波探伤比例20%;
5)、对工厂制作焊缝,应按每条焊缝计算百分比,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当焊缝长度不足200mm时,应对整条焊缝进行探伤;对现场安装焊缝,应按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条数计算百分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并应不少于1条焊缝。
五、对于超出标准以外的检测要求,由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签定书面合同并予以实行
办理验厂检测鉴定报告,厂房验厂检测鉴定报告,厂房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报告,厂房承载力检测鉴定报告。范围内有效,欢迎来电咨询洽谈。
韶关市工业钢结构厂房检测鉴定-按标准计算分析--厂房竣工验收检测
1、调查房屋建造信息资料。包括:查阅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图纸、施工记录、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能反映房屋建造情况的其他有关资料信息;
2、调查房屋的历史沿革。包括:使用情况、检查检测、维修、加固、改造、用途变更、使用条件改变以及灾害损坏和修复等情况;
3、检查核对房屋实体与图纸(文字)资料记载的一致性;
4、检查房屋的结构布置和构造连接及结构体系;
5、检查测量房屋的倾斜和不均匀沉降;
6、调查房屋现状。包括:建筑的实际状况、使用情况、内外环境,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
7、调查房屋今后使用要求。包括:房屋的目标使用期限、使用条件、内外环境作用等;
8、抽样或全数检查测量承重结构或构件的裂缝、位移、变形或腐蚀、老化等其他损伤,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构件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及损伤性质;
9、根据结构承载能力验算的需要,抽样检查结构材料的力学性能;
10、必要时可检测结构上的荷载或作用;
11、必要时应补充勘察工程地质情况;
12、必要时可通过荷载试验检验结构或构件的实际承载性能;
13、当有较大动荷载时应测试结构或构件的动力反映和动力性能。
厂房质量综合检测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厂房质量综合检测是通过对厂房建筑、结构、装修材料、设备等进行检测,建立和完善厂房质量档案、评价厂房质量的过程,厂房质量综合检测主要适用于保护建筑等需进行检测的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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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厂房质量综合检测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调查厂房的建造、使用和修缮的历史沿革、建筑风格、结构体系等资料。
2、建立总平面、建筑平面、立面、剖面、结构平面、主要构件截图等图纸、图表和图像资料档案。
3、抽样检测厂房承重结构材料的性能,构件抽样数量和部位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抽样部位应含有代表性的损坏构件。
4、检测厂房的结构、装修和设备等的完好程度,分析损坏原因。
5、检测厂房倾斜和不均匀沉降现状。
6、根据实测厂房结构材料力学性能,按现在荷载、使用情况和厂房结构体系,建立合理的计算模型,验算厂房现在承载能力。
7、根据实测厂房结构材料力学性能,按现有使用荷载情况和厂房结构体系,以上海地区地震反应谱特征,建立合理的计算模型,验算厂房现在抗震能力,并复核抗震构造措施。
8、检查厂房设备的运行状况。
保护建筑的综合检测应增加保护部位完损状况的重点检测。
保护建筑质量综合检测方案和报告按规定上报上海市厂房质量检测中心进行技术审查。
三、厂房安全检测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厂房安全检测是通过检查厂房结构损坏状况,分析判断厂房安危的过程。
厂房安全检测适用于已发现危险迹象的厂房。
四、厂房安全检测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调查厂房的使用历史和结构体系。
2、测量厂房的倾斜和不均匀沉降情况。
3、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厂房主体结构和承重构件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
4、厂房结构材料力学性能的检测项目,应根据结构承载力验算的需要确定。
5、必要时应根据厂房结构特点,建立验算模型,按厂房结构材料力学性能和使用荷载的实际状况,根据现行规范验算厂房结构的安全储备。
6、分析厂房损坏的原因。
7、综合判断厂房结构损坏状况,确定厂房危险程度。
厂房安全检测应按《危险厂房鉴定标准》CJ13执行。对工业厂房进行安全检测时,尚应符合《工业厂房鉴定标准》GBJ144-90等相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