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呼吸器检测分为两部分:
1、复合气瓶检测,气瓶是空气呼吸器的气源装置,内部充装清洁空气额定工作压力为30Mpa属于高压特种设备,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气瓶需要定期检测,具体标准为GB24161-2009 《呼吸器用复合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条款4.2中规定检测周期为三年,属于国家强制检测。
2、呼吸器整机检测,整机部分主要包括:面罩、供气阀、减压器、压力表、报警器、安全阀、背板等。在AQT 6110-2012《工业空气呼吸器安全使用维护管理规范》4.1中规定工业空气呼吸器需要定期检测,检测周期为一年。不包括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此标准属于推荐标准不具有强制性,各使用单位要根据当地管理部门的要求来进行检测。
一、呼吸器检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T6110-2012标准中工业空气呼吸器安全使用维护管理规范要求在用的空气呼吸器投入使用满一年后,每年定期应送到符合定期技术检测机构检测,获得定期技术检测证书和标识方可继续使用。
2、主要检测项目:高压泄压测试、减压阀静态压力、报激活压力、面罩呼吸阀开启压力、面罩内静态压力、减压阀输出动态压力、安全阀开启压力、面罩内动态压力。
二、气瓶检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呼吸器用复合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规定要求在用的空气呼吸器气瓶投入使用满3年后,需定期应送到复合定期技术检测机构检测,获得定期技术检测证书和标识方可继续使用。
2、主要检测内容:外观检验、瓶阀检验、瓶阀气密性检验、瓶口检查、内胆瓶口清洗、瓶身水压试压、瓶内干燥、整体气密性试验、外观复检、涂覆检验色标。
三、背架检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T6110-2012标准中工业空气呼吸器安全使用维护管理规范要求在用的空气呼吸器投入使用满一年后,每年定期应送到符合定期技术检测机构检测,获得定期技术检测证书和标识方可继续使用。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使用注意事项
1、佩戴后产生不良生理或心理反应者在作业时应慎用空气呼吸器;
2、根据预判作业时间,备足备用气源,若连续工作时间较长,应采用其它型式空气呼吸器;
3、压力表应固定在肩带易观察的位置上,并随时观察,掌握作业时间;
4、尽量保持平稳呼吸,防止过快消耗压缩空气;
5、使用空气呼吸器时应二人以上共同作业,相互监护;
6、进入密闭环境或有限空间作业,应配备通讯设备,保持与外部的联系,监护指挥人员要控制使用时间,及时提醒作业人员撤离工作现场;
7、应考虑佩戴者面部异常、毛发特征等影响面罩密封的因素;
8、空气呼吸器不使用时,应及时关闭气瓶阀,防止泄漏瓶内压缩空气;
9、使用中出现下列情况应立即撤离有害环境:空气呼吸器报;呼吸时感到有异味;出现咳嗽、刺激、憋气恶心等不适症状;安全泄放装置排气;部件损坏;压力表出现不明原因的快速下降。